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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多县司法局:聚焦本职工作 推动为民办实事做深做实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有力维护本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纵深推进“党史+为民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同步为我县“三创一行动”添砖加瓦。9月底至今,杂多县各乡(镇)司法所勠力同心、积极作为,展现了一个个闪耀着法治精神和充满着生机活力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缩影。

  普法进行时 营造文明法治氛围

  为深入贯彻《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日暨杂多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9月17日,结多乡司法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步助力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活动。设立法律援助咨询台,并向群众发放了《杂多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倡议书》《交通安全篇》《民法典》200余张(本),赠送法治小礼品200余份。

  9月28日,莫云乡格云村召开了乡村振兴政策宣传暨法律宣讲大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用实际案例向群众介绍了实行基本牧田保护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等法条内容,有力转变群众固有的传统思想观念,有力促进乡村振兴在本地的发展。

  9月29日,阿多乡司法所组织各村调解员深入村社街道、山沟牧区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活动,同步发放“图片+藏汉双语”版《生活电器日常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共计1500余份,并就如何防止触电、预防电器设备火灾等安全用电常识进行详细讲解。

  10月15日,苏鲁乡司法所开展“法律进村社”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和讲解的方式,引导群众自主学法,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引导依规依法解决问题。

  10月16日,扎青乡司法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宣讲预防电信诈骗,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高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以普法形式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10月16日,结多乡司法所赴杂龙尼姑寺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宣讲当前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僧尼爱国守法、维护民族团结,合力实现“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民族团结繁荣美好愿景,并发放《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资料(藏汉双语)96份,受宣传人数32人。

  10月19日,昂赛乡司法所赴各寺庙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增强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意识,强化寺庙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僧众讲解《民法典》中的人格权、居住权、打印遗嘱等法条内容,并分发《民法典》小读本、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100余份。

  10月21-22日,萨呼腾镇司法所、结多乡司法所先后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将法律知识送进校园,帮助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活动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提问方式,与同学们亲切互动,讲解了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从校园欺凌、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入手,为大家讲述了日常生活中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

  10月29日,县司法局和苏鲁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灵活开展“沿路普法”活动,因地制宜,以“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向群众介绍“三创一行动”内容,讲解《交通安全法》知识,并分发了县司法局定制的“全域无垃圾 全民有义务”主题环保购物袋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余份。

  学党史办实事,奏响调解工作“四部曲”

  提高认识,做好动员部署。

  10月18日,莫云乡召开矛盾纠纷工作排查会议,就全乡信访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基本情况进行集体“把脉会诊”,并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司法所工作安排,增强责任感,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严重心理失衡和悲观厌世人员等的排查力度,加大走访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

  转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构建“矛盾纠纷大排查”格局。

  10月15日-11月3日,苏鲁乡司法所、结多乡司法所、扎青乡司法所、阿多乡司法所先后开展入户排查矛盾纠纷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深入村社、入户走访的过程中认真排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亲切聊家常的方式倾听群众心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解答法律疑问,宣传防电信诈骗、《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知识,做到普法与排查纠纷同行,及时化解威胁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化矛盾解纠纷,促和谐保稳定。

  9月29日、10月26日、10月29日,通过常态化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扎青乡、查旦乡、苏鲁乡多晓村调委会分别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一起民事纠纷、2起草山纠纷。

  查旦乡巴青村一社10月中旬发生了一起草山纠纷,此纠纷牵涉多个牧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乡政府了解情况后,10月17日,通过实地勘察草场、了解调查、讲理说法,由乡政府协同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所涉草场重新进行标记划分,至此,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10月26日,阿多乡政府接到阿某某因不满乡政府2020年处理决定书而申请的行政复议书。秉持依法行政原则,乡政府按程序第一时间组织领导、干部、人民调解员实地察看、了解实情、制定和落实调解方案。通过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座谈交流等形式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历经3天的不懈努力,涉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于11月9日共同签署了行政调解协议书。至此,这起耽搁数年之久的草山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善始善终,调解纠纷促执行。

  10月26日,按照前期签订调解协议书写明的履行期限,扎青乡司法所收尾代某与普某的经济纠纷欠款10000元整现金,收尾地青村村民布某与陈某的经济纠纷欠款5000元整现金,监督当事人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双方普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受到的失信惩戒等法律法规知识。至此,调解协议执行完毕,当事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满意。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111/t20211110_76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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