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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织牢基层法律服务网赋能社会大治理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感谢律师和司法局的同志,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实事,非常感谢!”近日,一起由社区网格调解员受理,郴州市桂阳县司法局指定专业律师实施的法援案赔偿金如数到位。

  2020年10月,刘某秀在桂阳县五云观社区捡废品时,与陈某妹因事发生冲突,后经司法鉴定刘某秀为轻伤二级,而陈某妹拒不赔偿。刘某秀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申请法律援助,随后在指定律师的代理服务下,2021年8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人陈某妹赔偿受援人刘某秀医疗费5000元。

  近年来,桂阳着力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高标准建成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服务中心下设接待窗口、集体接访大厅、案件受理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证服务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在各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站),辖区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点,通过与妇联、社保、民政、法庭、派出所等部门协同联动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目前全县已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6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强化行业平台建设,在县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值班定期开展法律服务,成立医疗、交通、物业等12个行业调解委员会,促进行业集中领域的问题化解和法律服务。

  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力量全覆盖,确保法律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以城区网格化管理为契机,把法律服务融入网格管理。实行“一格三员”制度(即一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一名调解员、一名警务员),推进法律服务下沉。在村一级着力打造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在各村组设立纠纷受理点,聘请村组干部、老党员、德高望重的群众等1900余人为调解员,将调解触角由行政村延伸到自然村。县财政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网格员、调解员进行奖补。

  通过基层法律服务网的建设,桂阳在社会治理中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据悉,近年来,县司法部门每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平均在350件以上,每年基层调解人员化解社会民生类纠纷6500起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完成民事赔偿纠纷调解500余起,全县连续8年被评“湖南省平安县”,连续4年被评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县”,有力推进各类社会问题的化解和群众权益保障。

  

  (桂阳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11/t20211112_21030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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