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司法局:“四个举措”推动诉源治理工作
近年来,普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律师、法治建设等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推动诉源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民主、法治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导向,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打造专业为主、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3+N”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模式,即: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若干名兼职调解员。确保每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N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会(或调解工作室)建立“2+N”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模式,即: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若干名兼职调解员。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调委会(或调解室)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N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在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1+N”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模式,即:从村(居)民委员会支书、主任(或副支书、副主任)、治保主任(警务助理)等村支两委中聘任一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确保每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兼职调解员。目前,已完成14个乡镇(街道)和96个村(社区)、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共139名。
二是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实效。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研判纠纷发展趋势,科学预警社会风险热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林地纠纷、合同纠纷、邻里纠纷等领域依法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91件,调解矛盾纠纷187件,调解成功169件,调解成功率90%。同时发挥普法教育职能,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善于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实现“调解一起矛盾,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众”。
三是充分发挥我县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专业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防范各类法律风险。2021年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对普安县6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征求民营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针对企业经营动态、所遇到的困境及潜在的法律风险,为企业出谋划策,出具法治体检报告6份。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累计150余次,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积极组织《民法典》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定向指导,组织邀请法律知识、司法实务能力素质扎实的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委副主任、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贵州省政睿律师事务所、贵州天翊律师事务所、贵州年成律师事务所、普安县尊安律师事务所等16名律师专家进行指导培训,覆盖全县14个乡镇(街道)96个村(社区)。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112/t20211209_71986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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