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平安云南、法治云南中的积极作用,云南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法律援助法的浓厚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9月,省司法厅组织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工作,确定将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作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10月上旬会同省普法办联合下发《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同时强化了十个方面的学习宣传重点。省普法办将法律援助法宣传教育纳入了2022年度宣传工作重点。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人社等普法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协调、协商、协作机制,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和实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相关会议的议程,采取座谈、研讨、专题培训等方式,凝聚各方共识,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法律援助法的贯彻执行。
二、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一)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依托99公益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全省普遍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月、法律援助法系列宣讲团、法律援助广播之声、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等宣传活动。采用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完善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截止12月30日,全省成功举办“法律援助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1265场,接待法律咨询群众22.3万人,发放《法律援助法》单行本6万余本,《法律援助十问》6万余册,发放张贴宣传挂图1万余份,通过组织全社会学习法律援助法、让社会认识到我国人权保护的法治进步,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各级政府既是执法主体,也是普法主体。一方面,各级各部门领导带头学法。通过抓住主要领导带头学,分管领导一起学,工作人员全部学等方式,将法律援助法的学习贯穿于本职工作中,结合具体工作业务提出贯彻落实要求。玉溪市人社局将法律援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纳入2022年市党组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通过边学边用,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效果。另一方面,加强相关岗位公职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学法用法教育培训。举办法律援助知识培训和法律援助法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截止12月30日,全省参加视频培训或专题学习约8000余人(次),玉溪人社局、丽江市司法局等单位自行组织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测试卷2000余份,全省参与答题公职人员、公益一类人员47726人,平均得分66.71分,参与知识学习31.36万人。
(三)体系化工作成效明显。省司法厅利用财政资金27万元,组织开展一次线下宣传活动、一场新闻发布会、一次线上答题有奖竞赛、一次主题征文活动、一次高端访谈、一次23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回顾、拍摄一部宣传片。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也投入20万元社会募集资金制作一大批法律援助法宣传物品,包括围裙、扇子、纸杯、布袋等生活用品邮寄到各州市和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方便各地在活动现场发放给群众。还购买了2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释义》,赠送给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和机构工作人员。省司法厅还将会同相关部门修订《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并做好相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
三、多措并举,普法宣传活动成效明显
(一)学习宣传由“两张皮”变为“有机融合”。省司法厅通过与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法制报及相关自媒体平台的合作,依托《都市条形码》、《和您在一起》等电视栏目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开通公共法律服务抖音账号,利用线上直播、发布抖音信息等方式宣传法律援助法。运用报纸等传统媒体开设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开展“我与法援的故事”主题征文和线上答题活动,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传播身边人,增强了法律援助法的覆盖面和认知率。将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调整、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范围的扩大、门槛的降低等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忧”等主题实践活动范畴,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指导及业务监督,让学习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二)宣传活动由“独唱”变为“合唱”。积极发挥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院校的职能作用,会同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新格局。12.4宪法宣传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云南法制报社组织省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共同在昆明海埂大坝开展云南省法律援助法系列宣传活动。省人社厅会同司法厅、民政厅等8个厅(局),在安宁市昆阳镇、芒市建国社区等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和送法进工地工作。开远市第十一中学、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会同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校园活动。残联、妇联、总工会等单位将本单位服务群体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采用宣传文化园、视频培训班、专题辅导班、法治讲座等方式有效地增强了被服务群体的法治观念,稳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扩大法律援助受众范围。
(三)学习宣传方式由“单一”变为“多样”。2021年12月30日,省司法厅召开“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新闻发布会”,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向全省广大群众介绍《法律援助法》的重要意义、亮点以及23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及下步工作打算。12月31日,省厅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向全省联通、移动、电信手机用户推送《法律援助法》及法律援助知识。德宏州充分调动离退休老干部发挥余热,组建银发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文山州采用“五个进一步”方式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昭通市昭阳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重点,从身边服务,从小事做起,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以三个方面全面“升级”推进《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昆明市五华区采用“五个一”方式集中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保山市、曲靖市麒麟区等地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纷纷通过LED屏在商业圈、公交广告牌、路面广告、单位窗口滚动播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标语。通过以上举措把《法律援助法》的核心要义、具体内容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营造全社会共同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xwzxx/37312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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