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即将施行之际,为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司法厅于12月28日上午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相关人员,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同志共7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文山州、玉溪市新平县司法局,省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人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需求,努力为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抓手,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信息化运用能力、强化法律援助基础保障、加大社会各界的协作力度等方面做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贯彻落实以及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同落实法律援助法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力量。二是要抓好学习宣传。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三是要用好法律援助法。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把握法律援助法的核心,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更便利地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在即,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作为近期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切实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目前,我省法律援助事项已扩大到32项,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人群覆盖面已超过2000万人,城市群众知晓率达到60%、农村群众知晓率达到47%。五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万件,提供法律咨询超过111万人次。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xwzxx/37312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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