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法律 行政法 >正文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2号),现就重庆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2021年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庆市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根据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选择重庆市受理地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受理地司法局:万州区司法局、黔江区司法局、涪陵区司法局、渝中区司法局、江北区司法局、沙坪坝区司法局、九龙坡区司法局、南岸区司法局、北碚区司法局、渝北区司法局、巴南区司法局、永川区司法局、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受理地司法局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受理地司法局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到网上申请时确定的受理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受理地司法局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万州区司法局、涪陵区司法局或黔江区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系城口县、巫溪县户籍的申请人向万州区司法局提交,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户籍的申请人向涪陵区司法局提交,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户籍的申请人向黔江区司法局提交。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重庆市司法局统一使用2020、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申请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申请人不再现场提交。

  4.其他材料。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受理地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重庆市司法局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受理地司法局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2号)。

  五、现场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万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街道安庆路101号

  电话:023-58569811,18996636101

   

  黔江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香山路5号司法局办公楼

  电话:023-79311018,79311015

   

  涪陵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81号司法局办公楼

  电话:023-72863436

   

  渝中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99号司法局办公楼

  电话:023-63828338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23-67560238

   

  沙坪坝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103-6号司法局办公楼

  电话:023-65265025

   

  九龙坡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天宝路3号司法局办公楼

  电话:023-68789713

   

  南岸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1号办公楼1906室

  电话:023-62948377

   

  北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号附14号

  电话:023-68210718,023-68281539

   

  渝北区司法局

  地址: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73号附14号  

  电话:023-67133886

   

  巴南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区政府7楼

  电话:023-66238727

   

  永川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永川区司法局416办公室

  电话:023-49854920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6号5号楼226办公室

  电话:023-68882058

  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23-67086071、67086070、67086269

   

  

  重庆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201/t20220112_102966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