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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司法局:“四项措施”全面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1年以来,盘州市司法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目标任务,采取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普法宣教、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法律服务等“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成效。

  

  当好参谋助手

  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法律事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筹备并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5次,分析全面依法治市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提请印发2021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实施路径,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9次。提请市政府印发2021年《盘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牵头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场,组织全市各部门掀起学习热潮,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以来,共开展4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共完成全市1087人次的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新申领通过审核294人,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次,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四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请出台《盘州市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等4个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两降一升”工作,强化建章立制,制定《出庭应诉率工作方案》、《重大行政争议庭前协调办法(暂行)》等文件,对全市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统筹、协调、汇总、研判、提示,今年以来,我市败诉率(22.9%)和被纠错率(6.4%)明显下降,出庭率(78.6%)明显提升,“两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不断优化法律顾问工作。不断优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市所有党政机关、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及时完成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全市共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文件及合同157件,法律顾问为全市82家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900余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

  强化普法宣教

  织密市域社会治理思想网底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助推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全市社会逐步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责任落实。科学起草制定盘州市“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组织全市179家单位2196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线上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99.99%。提请印发《进一步推进盘州市普法责任制落实的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各普法责任单位责任清单,让“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盘州市第一批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创建活动,命名8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命名1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进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每个村(居)培养5个法律明白人的标准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同时组织全市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驻村干部3472人参与全省推进民法典实施线上线下“万人大培训”,普法队伍不断优化壮大。

  三是深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市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和“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民法典等重点内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民法典宣讲,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00余场次,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六盘水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2个,全市形成良好的法治学习环境和宣传氛围。

  夯实基层基础

  筑牢市域社会治理前沿阵地

  坚持稳字当头、强基固本,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认真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牢牢守住基层基础防线,筑牢市域社会治理前沿阵地。

  一是夯实基层调解基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在指导规范全市581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信访、交通、医疗、金融、家事、物业等7个行业调委会的指导,形成了基层调解和行业调解相互补充的人民调解新局面。今年以来,根据《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将第一书记、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纳入到调解组织中,实现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不断增强。2021年,全市各人民调解员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856件,调解成功5779件,成功率98.6%。

  二是强化过渡安置帮教。切实做好安置帮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工作,加强监地对接,2021年,盘州市共计衔接刑满释放人员4416人,共计帮教4051人,安置4015名,安置率90%,帮教率91%,接回必接对象206人,衔接率100%。充分发挥远程视频会见为民服务作用,为群众办理远程会见955余次,惠及群众2000余人,加强部门联动,运用远程会见系统协助法院远程庭审5次,协助公安局远程提审1次。

  三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不断探索以信息化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智慧化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创新发展,积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有效连接人民法院和贵州省各监狱系统,做到了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成功对接了公安机关的“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全面运行贵州省智慧矫正管理平台,实现同步率100%目标,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全面覆盖到27个司法所。2021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26人,解除416人,在册421人,均达到“管得住,矫得好”的目标。

  四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按照《盘州市“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对包保联系示范点的调度、督促、指导联系工作,投入8万元资金用于乡镇“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打造,包保领导定期到乡镇开展督促指导工作,确保“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进一步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统筹法律服务

  满足市域社会治理有效供给

  紧紧围绕法律服务保障民生作用,通过便捷、优质和灵活适用的方式,将法律服务提供做到“进村入户到人”,努力实现在群众“家门口”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满足市域社会治理法律服务有效供给。

  一是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和工作实际,建成了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覆盖村(居)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进一步健全和优化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是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盘州市17家律师事务所,147名执业律师,4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资源公益服务性质,实现了全市所有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各村(居)法律顾问共为村居提供法律服务600余次,成功调解纠纷23件,群众遇事找法的思维不断形成。

  三是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优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将公证服务推向市场,提升公证服务质量,调整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看守所等9家单位和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努力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大大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201/t20220120_72352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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