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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奋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实施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四大工程”,构建起顶格推动、部门联动、全域互动的良好局面,营造出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有效提升城市形象美誉度、法治建设成熟度、营商环境优质度。

  “责任驱动”工程

  顶格化推动明确硬要求。始终坚持把宪法、民法典宣传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精准化督导实现硬约束。将宪法、民法典宣传纳入烟台市委市政府全市重点工作挂图作战指挥平台重要督察事项,实行蓝、黄、红色管理法,市领导随时调度、随时查看、随时批示,对进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挂红牌警示并约谈,真正做到软件硬抓、虚事实办、慢功紧做。项目化推动落实硬责任。对宪法、民法典“十进”,“法润烟台·典亮港城”等普法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专班制推进、清单式落实,为全市400个重点普法单位制定了共性加个性任务清单。

  “头雁领学”工程

  创新建立宪法和民法典学习“五个模式”,即一册读本、一场讲座、一次考试、一份档案、一次教育。探索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学分制”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200多场,推动广大领导干部在依宪执政、依法行政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将宪法和民法典作为主要考试内容,在全省率先实施市县人大任命人员任前闭卷考试,2012年以来累计有100多名干部参加考试,实现覆盖率和通过率“两个100%”。积极探索将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宪法和民法典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法范畴,在全省首批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使法治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施政办事的底线底气、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信心信仰。

  “法润青苗”工程

  将宪法和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青少年的必修课,纳入中小学教育大纲和考试范围,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实施法治副校长行动,为590余所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670余名,年均开展普法讲座近1400场。组织“百所法德共进学校”“千名法治教育名师”“万名普法小达人”系列评选,以示范引领推动整体突破。在全市建设“体验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创客培育基地10个,对全市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年均接受法治研学3万人次,有力提升青少年学法积极性、主动性、趣味性。

  “法德共进”工程

  抓住家庭教育这一基础单元,以“崇德向善、尚法创新、法德相融、惠润民心”为核心内容,以法德示范人家、法德家庭档案为主要载体,全面铺开基层法德创建活动。在全省首创《法治烟台》《共进一步》等大型电视普法栏目,原创推出“方方、圆圆”两个烟台法德共进卡通形象,依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构建起基层法德宣讲骨干体系。围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搭建法德文化阵地1.8万个,依托公交、长廊、广场等阵地法德共载体,实现法德元素“满视野”,构筑起基层社会治理的最美法德风景线。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202/8d0cb58b-4d6e-42e0-b47b-3cdd4c8a0a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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