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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各地司法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思南县司法局

  为给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了解作为消费者所拥有的各项权利,深化消费维权意识,增强消费信心,3月14日上午,思南县司法局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通过张贴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页、开设法律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公共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问题,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重点讲解了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和预防上当受骗的手段技巧,以及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相关知识。

  石阡县司法局

  3月13日上午,石阡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法学会等10余家部门在西门广场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司法局工作人员开展了以《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过往群众普及《民法典》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针对群众咨询较多的网络购物、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并以具体事例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申请范围和流程。

  平塘县司法局

  3月12日,平塘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宣传志愿者利用“赶场天”到城区老农贸市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宣传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醒广大群众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拨打12315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援助,让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形成合理合法的维权意识。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203/t20220316_73005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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