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绥德县司法局丨汲取党史力量 彰显司法温度
位于黄河岸边的榆林市绥德县定仙墕有着丰富的红色文化,每道山梁、每个村庄都印满了革命者的足迹,浸染着革命者鲜血。毛泽东赞誉的“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刘志丹曾在定仙墕指挥了著名的黑圪崂战役、绥德县革命委员会在花石畔村成立、绥德县苏维埃政府在王家山村成立、首次苏区土地改革学习班在大庄村举办、绥清独立营在大庄里组建、中共河防县委在界首村秘密组建……
这方红色土地在定仙墕镇干部群众的心目中尤为神圣,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绥德县司法局定仙墕司法所通过“学党史、悟思想”,着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之事,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奋进新征程,迈上新台阶。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宣传全覆盖
群众的矛盾纠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每件事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干群关系是否和谐。五个月前,定仙墕镇贺家山中心村的崔某甲和崔某乙因养羊产生民事纠纷,由于双方因赔偿金额差距过大,贺家山中心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协调未果。定仙墕司法所和定仙墕派出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组成联合调解组,及时介入调处。调解组在详细了解双方矛盾以及诉求后,多次上门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沟通,以案释法、以事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定仙墕派出所握手言和,崔某甲和崔某乙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并就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不管我们谁吃亏了、谁捡便宜了,但我们认为司法所、派出所和村调委会都公道着呢,为了我们老百姓的事也费了不少力,谢谢你们!”事后,双方当事人对定仙墕司法所、定仙墕派出所和贺家山中心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定仙墕司法所、派出所对民事调解结果进行回访
一次握手减轻的是群众诉累和经济负担,增进的是百姓的乡情,减少的是司法工作的行政成本。近年来,绥德县司法局定仙墕司法所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的原则,在各村建立诉讼调解联系点,镇、村两级调委会同步发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筑牢基层基础推进平安建设。在涉及农村邻里纠纷、打架斗殴、农民工劳动争议等案件中,开辟农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2021年调解案件10余起。
定仙墕司法所、派出所与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民事
司法服务既有力度也应该有温度。日常工作中,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定仙墕司法所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校园、进农户活动,并与定仙墕派出所、卫生院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经常联合起来,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等方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禁毒、电信诈骗、扫黑除恶、交通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并现场为村民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疫情防控中,司法干警快速响应,及时宣传最新疫情情况,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春耕之时,司法干警还走进田间地头,为群众送法,帮助农户春耕,协助群众抢抓农时进行农业生产,真正做一名脚下沾泥土、心中有真情的司法干警。2021年,定仙墕司法所成功举办法治讲座12场次,普法宣传20余次,派发宣传单8000余张、宣传手册3000余册,实现22个行政村普法宣传全覆盖。
定仙墕司法所、派出所开展普法宣传
法律宣传进校园
绥德县定仙墕司法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创新“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枫桥经验”绥德实践,贯彻落实新时代“郝家桥基层治理经验”,努力实现“枫桥经验”和“郝家桥经验”“双桥”融通。创新运用“孝为本、理为先、法为绳、和为贵”的基层依法治理模式,大力推广运用“说事堂”等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切实履行好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坚持传承红色基因,“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不断厚植为民情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创新基层治理智能化,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优质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561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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