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情暖回家路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8日,在西安市莲湖区某社区,一位老母亲眼含泪水连声对干警说道:“感谢你们......谢谢,谢谢。”这是陕西省渭南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送戒毒人员刘某所外就医回家时发生的一幕场景。

  刘某(化名)是省渭南戒毒所康复巩固区大队的一名戒毒人员,今年44岁,因病按规定办理了所外就医。在等待刘某家属来所办理离所就医手续的过程中,干警得知其家中只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而且西安市4月16日至4月19日实行疫情防控期间临时社会面管控,其年迈的母亲无法到所办理相关手续。为进一步了解清楚情况,确保刘某能顺利所外就医,干警前前后后打了近30个电话与其家属取得联系,与西安市、渭南市两地疫情防控部门详细询问了解驻地防控措施,最终所党委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立刻安排戒毒安全管理科和大队干警专人将刘某安全送回家,在其家中与家属面对面办理所外就医手续,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面对疫情管控形势,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当天下午,省渭南戒毒所干警一行三人按照西安市莲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渭南市临渭区应疫办指挥部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携带着个人警官证、介绍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资料,身着防护服驱车前往西安市莲湖区送刘某回家。在家门口,刘某的母亲早早在等待,当干警把刘某带回她身边时,这位母亲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孩子回家了。”干警与刘某母亲对接并办理了相关所外就医手续,临走时叮嘱刘某,一定要严格遵守戒毒人员所外就医相关规定,到医院积极治疗,每月按时向所里汇报治疗情况和身体状况,主动按期提交有关病情治疗的资料,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个人防护,照顾好自己和母亲。刘某表示,感谢所里的教育帮扶,一定会积极配合治疗,不会再给家里和社会添乱,一定会好好做人。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5699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