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安康市白河县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推动信访矛盾预防化解法治化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信访矛盾预防化解法治化,安康市白河县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事前介入、法律服务参与处理、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代理案件、处理结果确认保障四项机制,组建“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法律服务工作专班,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更高水平平安白河、法治白河建设。

  以预防减少信访矛盾为导向,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事前介入机制

  

  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力量,重点围绕信访矛盾易发领域和可能形成信访的苗头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事前介入机制,通过开展风险评估、释法析理、明晰法律关系等,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的发生。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重点对政府及其部门、企业等在项目拆迁、土地征用流转、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信访矛盾多发领域相关决策和工作方案开展“法律体检”,对可能产生的信访矛盾,通过法律关系的梳理,明确各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指导当事人通过办理公证来提前固定相关证据,强化证据效力,为后期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保全证据。

  以依法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为重点,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参与处理机制

  

  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重大矛盾调解中心和镇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处理机制,在信访矛盾化解过程中实行法律服务的“全程跟进”。在接待群众来访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时,引入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帮助信访人梳理信访案件的法律关系,对其进行法律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引导分流等工作,为信访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帮助,保障信访人获取相应的法律信息,引导信访人选择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对于矛盾尖锐、案情复杂的信访案件,引入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事项的协调会商工作,由法律服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为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按照“属地、属事”原则,统筹全县法律服务力量参与处理。对于涉及“三跨三分离”疑难信访案件,组建法律服务工作专班,为信访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效促进案件化解。

  以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方向,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代理案件机制

  

  引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力量为信访群众代理信访案件,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参与方式上,明确信访人委托参与、信访部门推荐参与、法律援助指定参与、律师自主参与等多种参与方式。代理适用范围上,区分必须有法律工作者参与、可以参与、不宜参与的信访案件范围。代理平台搭建上,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重大矛盾调解中心、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群众打造信访案件代理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其代理信访案件,明确代理事项、范围、权限,让群众把法律服务站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当做依法维权的代理人。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化解信访案件考核评价机制,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以推动信访矛盾有效化解为目标,建立健全处理结果确认保障机制

  

  发挥公证机构居中判断证明作用、人民调解组织居中协调作用,为化解结果提供确认服务和履行渠道,确保信访化解结果依法履行。根据处理的信访案件的实际,对调解协议、当事人承诺书进行公证,或者对调解协议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在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调解协议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公证,确保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对于涉及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如因结果履行的方式产生分歧,引入公证机构、调解机构作为中介缓冲,通过对履行过程中的资金支付等提供提存、代管等法律服务,为矛盾当事人提供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信赖渠道,促进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从纸面走向现实。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5721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