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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多乡中心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文件要求,松多乡中心学校积极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

  

  一、加强文件解读,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大对《意见》的宣传解读力度,3月21日政治学习时间,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意见》内容和精神,学习会上,席金鑫副校长认真解读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并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学校还要持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们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二、强制度宣传,增强法制意识。3月23日中午2点整,学校思政处通过电话联系,邀请互助县松多乡牟万军所长来我校进行《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专题宣讲。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会上,牟所长通过我校学生近期发生的几起偷窃、故意毁坏公物等不良行为,对全校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我校小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遵纪守法健康成长的好少年。

  三、开展禁毒安全教育。

  “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吸毒对社会的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会上,在中心学校的安排下,松多乡牟所长对我校师生开展了一堂生动的禁毒课,所长教育师生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做到不吸毒,拒绝毒品。

  总之,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师生、家长对《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理解与认识,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刻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好地履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地成长。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204/t20220424_88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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