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德在青海分会场参加湿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 对我省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作出部署
5月1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召开湿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阐明制定实施湿地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指出湿地保护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立法成果,是推进新时代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是健全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严格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依法压实保护湿地主体责任,完善保护和利用湿地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法律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法律把握准确、执行到位,推动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参会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及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负责同志在青海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走向法治化。
会议结束后,刘同德对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做好湿地保护法宣传贯彻作出部署。一是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会议主要精神及初步贯彻意见。二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推动执法、司法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确保湿地保护法在我省全面有效落实。三是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修订我省湿地保护条例作出评估,为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打好基础。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205/t20220513_89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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