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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江北模式: 群众有所“呼” 复议有所“应”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行政复议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复议为民”的使命,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减压阀”“助推器”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互联网+”新模式  畅通服务群众渠道

  4月24日,记者在区司法局获悉,行政复议江北模式以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为突破口,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方式,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行政复议申请”新模式。

  据介绍,“互联网+”模式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把复议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变成“零距离”,对于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不仅如此,行政复议江北模式建立“互联网+公开”模式,依托区政府网站公布行政复议范围、程序,及时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另一方面,该模式除当面交和邮寄等方式外,还增加电子邮箱申请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复议申请双覆盖。

  “‘互联网+’模式,将行政复议案件全程网络化、透明化,实现复议案件过程可溯、结果可查,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复议为民促和谐  积极作为解争议

  “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行政复议申请人表示。

  近日,行政复议江北模式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在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将此次行政复议主要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为后续的调解打下了牢固基础。

  “此次行政复议的主要争议是被投诉人制作‘接待笔录’的真假问题,双方对鉴定机构选择意见不一致。”相关负责人称,笔录真假的问题,增加了行政复议调解难度,鉴于此,区行政复议机构主动组织行政复议当事人进行一场公开透明的司法鉴定机构推选会。

  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现场全程公证下,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当事人友好协商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用行政复议机构制作抽签号码,公证人员抽签的形式,选出符合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公开听证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行政复议的案例,其实早在去年6月就有所萌芽。区司法局在办理一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投诉复议案件时,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

  会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分别进行举证,双方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质证,主持人就案件相关证据向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并对案件焦点问题及现有证据进行总结。

  值得一提的是,在现场,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了该案的疑点问题,并就该案处理的后续问题进行沟通。此次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进行公开透明的举证、质证,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进一步助推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听证会现场当事人能够通过公开透明的举证、质证,行使自身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还原行政执法全过程,剖析执法过程的不足,达到了以案释法的目的,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qxcz/202205/t20220518_10727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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