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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创新开展“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济南市创新开展“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统筹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深入推动宪法由静态宣传向动态实践转变

  宪法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以往主要采取“学宪法、讲宪法”的宣传模式,开展“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实现宪法由静态宣传向动态实践的重要转变。各单位重点学习宪法中与本单位职能有关的内容,增强实施宪法的使命感。通过把宪法条文打造成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工作行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的理解更加生动深刻,带头尊崇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更强,使宪法宣传真正实现活起来动起来。

  多维度体现宪法保障作用和最高权威

  “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遍布平安济南、法治济南、美丽济南、健康济南、数字济南建设等领域,涉及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各方面工作,有利于各界形成宣传贯彻宪法的整体力量,体现出宪法无处不在的保障作用。该行动紧贴全市中心重点工作,紧贴民生福祉,充分体现政府权力来自宪法授权、人民权利由宪法保障,树立起宪法的最高法治权威。

  广泛凝聚宪法宣传贯彻的社会力量

  “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得到全市各部门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济南市人大办公厅、市妇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30余家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实践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宣传贯彻宪法,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宪法就在身边,逐步形成宪法“我在做”“人人做”的良好局面,推动济南市宪法宣传贯彻扎实有效。

  

  “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

  1.践行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等规定,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2.践行宪法关于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规定,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

  3.践行宪法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惩办犯罪分子等规定,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4.践行宪法关于制裁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等犯罪活动的规定,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

  5.践行宪法关于村(居)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规定,开展“调解护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6.践行宪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规定,开展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7.践行宪法关于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等规定,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8.践行宪法关于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规定,开展“民企法治护航”行动。

  9.践行宪法关于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等规定,开展相关领域立法行动。

  10.践行宪法关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规定,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11.践行宪法关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规定,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行动。

  12.践行宪法关于合理地利用土地等规定,开展违建别墅问题等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13.践行宪法关于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等规定,开展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问题排查行动。

  14.践行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等规定,开展济南教育强基培优提质行动。

  15.践行宪法关于国家机关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为人民服务等规定,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行动。

  16.践行宪法关于国家奖励技术发明创造等规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行动。

  17.践行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和利益等规定,开展“巾帼关爱”行动。

  18.践行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规定,开展“温暖法援·保权益”行动。

  19.践行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等规定,开展劳动保护行动。

  20.践行宪法关于国家保护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等规定,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206/a8780ff5-4ead-47a3-9152-00eddadf9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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