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司法局三措施推进生态综合执法改革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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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主体、人员管理。进一步理顺区水利局和区生态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主体关系,经向省厅请示汇报解决区生态综合执法局借调人员统一执法身份问题,为18名借调执法人员统一编号换证。二是及时调整执法依据。鉴于2017年省政府批复的执法依据涉及的10部法律法规规章已重新修订实施,区司法局及时梳理执法依据,报经区政府批准,并报请省市人民政府进行备案。三是加强法治督察力度。每年抽取10%的区生态综合执法局案卷进行评查,受理生态综合执法复议申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健全生态综合执法制度、规范生态综合执法程序。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jcdt/xsqsfj/202206/t20220621_59332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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