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受理首起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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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重庆天宏鞋业有限公司不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知识产权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以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自贸区法院和渝中区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范围的通知》实施以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规定,2022年5月1日起,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管辖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和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除外。
该知识产权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是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后的第一次具体实践,案件涉及商标授权许可、商标规范使用、商标权利冲突以及驰名商标保护等问题。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460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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