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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之后的官司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播出节目《患癌之后的官司》,该期节目由沙坪坝法院真实案例拍摄而成。

  家住沙坪坝区的陈女士,年近四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责任重大的年龄。2020年3月24日,对她来说是个黑暗的日子。因为胸部不适,她到医院检查,没想到诊断结果是乳腺恶性肿瘤,需要一大笔治疗费用。在震惊之余,她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购买过一份健康保险,她一下子看见了曙光。她一边在医院治疗,一边等着保险公司的理赔。没想到一个月后,保险公司给的回复却是拒赔。无奈之下,陈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沙坪坝法院受理的该起健康保险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陈女士通过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份个人医疗保险,几个月后被确诊为乳腺癌。在索赔时,保险公司以陈女士之前患有乳腺增生,而乳腺增生系乳腺癌的既往症为由拒绝理赔。法院认定,在保险合同中对乳腺癌既往症没有明示的情形下,乳腺增生作为女性朋友的常见疾病,不能认定为乳腺癌的既往症,在陈女士符合理赔条件的情形下,判决认定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

  最终,沙坪坝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达成的人身保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原告医疗费63248元。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71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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