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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丨承德隆化法院: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边是靠着土地租金等着养家糊口的百余名农民;一边是债务缠身,若遭强制执行则陷入随时可能倒闭的小微企业。近日,承德市隆化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善意执行理念,执结了一起涉农115户、标的90余万元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为乡村社会稳定发展注入强有力的司法力量。

  2015年4月,原告隆化县太平庄乡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王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被告租赁原告土地454.08亩用于种植大榛子,租赁期限十四年,每年5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土地租赁费452511元。被告签订合同后投资千余万元建起了大榛子种植园。因大榛子生长周期较长及近两年受疫情影响,被告自2020年起未能向原告支付土地租金,拖欠金额达905022元。被告租赁的土地是原告从全村各承包户流转后,统一出租给被告,原告得到租金后,再按各承包户实有面积分发到户。因被告拖欠两年的租金,引发群众不满,原告将被告起诉至隆化县人民法院,要求给付租金、解除合同、恢复地貌。

  该案经双方调解结案,但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能支付租金,故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案后,主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案人数众多,若不能及时化解心结,势必会激发双方的矛盾,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妥善化解纠纷,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办法官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沟通交流。

  一方面,法官与王某见面了解到,王某近几年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财力在这片种植园上,由于前期投资过大,而种植园产生经济效益的周期又很长,加上近两年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资金回笼暂时存在困难,无力支付租金,但自己从未想过“赖账”,村民委员会要收回土地会让他遭受损失更大,自己也很是无奈。法官对王某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并晓之以法理,虽然他暂时遭遇了困难,但也应该及时与大家见面进行沟通,并为支付租金给出相应的方案,化解双方之间的紧张局面,不按时履约实属不应该。

  另一方面,法官先后两次到村里和村民们见面,与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进行了座谈。第一次见面,努力做好稳控工作,化解农户焦虑情绪、消除信访隐患。法官主动介绍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大家法院已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并对查询到的财产迅速采取查封、冻结措施,让村民们得知法院已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了控制措施,租金能够得到保障。同时表示,王某未付租金也确实有现实困难,给他一点时间并续租土地,对所有农户的权益保障最为有利,从长远来看,乡村振兴需要王某这样的能人带头,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第二次见面,法官要求王某一同前来,努力争取农户们的信任和理解。法官表示,受疫情影响,王某融资异常困难,但一直以来,他为村里做了很多实事,希望村民们能给予了他充分的信任与理解,再耐心等待一阵子,王某向村民们承诺:到今年五一前后一定给付拖欠的租金、继续履行合同。经过再三考虑,村民们表示同意。

  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也是人民法院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5月以来,被执行人分多次将全部执行标的905022元分批打入法院账户,村委会已统计好各户欠款数额及银行账户信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期将把全部款项给各农户发放到位。

  


原文链接:https://hb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008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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