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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全额返? 二男子因诈骗被判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枕头、蚕丝被、四件套……免费领,贪图一时的小便宜,殊不知其中充满了陷阱。近日,温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王某以展销会宣传,当天购物次日退钱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 2021年11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王某先后在山西省文水县某村、温县祥云镇某村,打着“某纺织品有限公司”的旗号,以免费赠送礼品为由吸引村民到场参加“床上用品展销”活动,虚假抬高所推销商品的用途和价格,连续向围观村民推销不同的床上用品,现场拿现金购买的村民次日会将钱如数退还,使得被害人陷入能够免费获得物品的错误认识。连续几天销售小件物品返还现金后,便取得许多村民的信任。直至最后一天,张某、王某开始推销花香被、蚕丝被等商品,蛊惑被害人以1300、1500元的价格购买,使得没有防范心理的被害人便爽快的再次交钱购买,而这次张某、王某收了被害人购物款之后便火速离开。2021年12月20日,张某、王某被温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据统计,二人先后在山西、河南实施诈骗多次,造成18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151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并结合该案案情,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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