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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通报近五年全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6月24日,湖南高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通报近五年全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省法院共集中宣判210案330人。五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共38096件44158人。

  近年来,湖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禁毒工作大局和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要求,成立由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为组长的打击毒品犯罪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三级法院协同、部门联动的禁毒工作机制,下发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方案,三级法院均成立专项活动组织机构,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针对全省毒品犯罪的组织性地域性愈发突出、利用物流寄递毒品蔓延、毒品种类多元且更新快等特点,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在犯罪类型上,坚持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涉新型毒品、操纵涉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涉毒“保护伞”等犯罪;在严惩对象上,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暴力抗拒查缉、武装掩护犯罪、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其中,对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罪证确实充分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在经济制裁方面,湖南法院充分用好罚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为确保从经济方面有效惩处犯罪并剥夺再犯的条件。同时,严格限制对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始终处于高位。

  湖南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毒品案件证据调查作为庭审的核心环节,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利,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完善证据审查、案件审理、审核监督机制,加强对证据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恪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针对近年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就事实证据认定、定罪量刑等问题,湖南法院进行评查剖析,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原因。同时,加强审判监督,规范案件延期审批程序,紧盯未结案件,逐案督促,使毒品犯罪分子受到及时、应得的惩处。

  近五年,全省法院开展7次毒品案件集中宣判行动,共集中宣判3000余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0余场次,通报典型案例650余件,共深入社区、校园、乡镇开展禁毒宣传810余场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40余万份,张贴布告30余万份,庭审直播430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650余人次,为禁毒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湖南法院积极延展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参与“断源清流”“净边”等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配合,履行联点督导工作,五年来,全省法院联点督导的280余个县乡(镇)村的禁毒脱贫、综合治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全省法院注重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控管的意见和建议120余条。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11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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