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刚到东至法院调研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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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6月27日,池州市副市长何刚到东至法院调研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江兴来、东至县政府副县长张焕等陪同调研,东至法院院长吴剑等参加座谈。
会上,吴剑汇报了今年以来东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何刚指出,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对标先进地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探索破产案件办理的新方法,优化办理破产案件的相关流程,提升办案质效。
何刚要求,要依法推进。要紧紧围绕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中涉及法院工作的评价指标,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要综合施策。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各方统筹协调和联动协作,做好司法拍卖、资产处置变现等工作,加快清理破产积案、盘活“僵尸企业”。
要保护权益。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审慎采用强制执行措施,灵活变更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的在法律框架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6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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