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推行“三项管理”创新陪审员工作机制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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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创优服务管理、抓细规范管理、推进自律管理“三项管理”,逐步建立起具有该院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
该院积极协调人民陪审员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获取所在单位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根据工作实际,提升人民陪审员补助标准,每年召开人民陪审员年度总结会、工作交流会,及时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同时,注重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每年制定定向培训计划,邀请专家及资深法官授课,不断提高陪审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新任务下陪审工作需要。
此外,该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并推选一名人民陪审员配合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协调人民陪审员的内部关系。通过赠送《人民法庭实用手册》,组织学习《人民陪审员法》等,使陪审员详细了解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内化自律意识,严守廉洁司法底线。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3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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