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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闹纠纷 法官巧调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对昔日闺中密友,如今却因买卖纠纷闹上法庭,双方不顾往日感情,直接对簿公堂,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近日,仙游榜头法庭审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

  林某与陈某既是闺中密友,也是多年的供货合作伙伴。二人关系密切,在交易过程中习惯通过微信来确定货物数量,并无正式的发票凭据,也不曾对货款进行正式的结算。每次只要林某有资金需要,陈某便向其支付部分款项,对于资金流转双方也未全部记账留底,这也为双方后来的矛盾埋下了隐患。

  之后林某因自身原因欲中断与陈某的合作关系,便向陈某催讨全部剩余货款。由于时间久远且无发票凭证,陈某对货款结算金额存在异议,认为林某的部分账目存在虚构,因此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因货款支付的金额引发矛盾,诉至法院。

  庭审时,这对闺蜜再也没有往日的姐妹情深,双方一见面就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场面一度难以控制。承办法官见此状况,遂将双方分开做工作。一方面,以双方多年的姐妹情谊为着眼点,从情理出发,劝导双方要珍惜往日情分,互相体谅、宽容谦让。另一方面,耐心地释法说理,告知双方当事人纠纷将会为双方带来哪些弊端,让双方认识到事情继续发展将会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沟通劝解后,双方原来对峙的情绪大为缓和。最终林某同意放弃部分货款,陈某一次性向林某支付尚欠货款。林某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55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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