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北京住建委:禁止企业形成“资金池”和“租金贷”

时间:2019-11-13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主任在做客一档节目时透露,目前正在开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今年,市住建委将进一步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对长租公寓企业的监管,禁止企业形成“资金池”和“租金贷”,通过去杠杆、去金融化让租赁回归服务本质。同时,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和中介炒房,严查投机炒房。

  他表示,另一方面要加大立法力度。《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将在今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住建委目前正在开展调研起草工作。该条例可以强化法制保障,明确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相应的责任,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行为,特别是要稳定租赁关系。通过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行为,切实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稳定,进一步保障租房者权益,确保租房者能够住得安心、安稳、安居。

  此外,他强调,对于北京房地产市场来说,“稳”字将是贯穿“十四五”时期的主旋律。2021年,市住建委将紧紧抓住“房住不炒、因区施策、防范风险”三大关键词,保持调控定力不动摇,保持科学合理的住宅用地规模,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执法态势。他说:“要强调的是,今年我们将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和中介炒房,严查投机炒作,近期就将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