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开展消费者权益普法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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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市民政务广场以“守护群众安全、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展示生动案例,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宣讲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914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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