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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港法院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3月13日以来,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最大程度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在抗击疫情的同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延伸办案空间,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

  网上立案“不停摆”

  “您好,立案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福建移动微法院在线办理。稍等几分钟,您的手机上会收到一条短信,提醒您已经完成立案。”

  3月14日以来,泉港法院立案窗口人员接打电话、敲击键盘的声音此起彼伏,当事人在电话中对疫情期间高效快捷网上立案赞不绝口。

  为避免出行风险,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可能性,维护好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泉港法院立足防疫大局,全面畅通诉讼服务网上办理渠道,确保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暖心周到的诉讼服务。

  在线开庭“不打烊”

  “下面请原告出示证据。”

  “被告,你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3月17日,泉港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光营通过“智慧庭审”平台在线审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为更好地兼顾群众诉讼需求和疫情防控要求,陈光营主动与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沟通,在征得同意后,进行网上庭审。

  法槌敲响后,陈光营耐心组织庭审活动,引导双方发表意见,有序出示证据,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最后,当事人通过平台对笔录签名进行确认,确保庭审公正公开,案件有据可查。

  连日来,泉港法院充分运用“网上立案”“互联网庭审”“电话调解”等“云办案”模式,引导不便出庭的当事人在线诉讼,满足诉讼需求的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健康安全,为防疫和审判架起了“桥梁”,实现审判不打烊,公正不掉线。

  疫情以来,截至3月23日,该院通过网上办案平台、微信、电话等方式办理各类案件72件。线上执行“不掉线”

  “林警官,我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账号都被冻结了。没了微信、支付宝,我都没法买菜,我现在就想办法筹钱还款,麻烦尽快解冻!”3月16日,执行干警林绿霜接到了被执行人钟某打来的电话。

  原来,钟某因经营需要向陈某借款3万余元,到期后钟某未能还款,陈某遂向泉港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钟某未履行偿还义务,陈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林绿霜通过网络查控,冻结钟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被执行人钟某主动来电,表示疫情期间法院冻结措施让他“寸步难行”,他意识到自身错误,将主动履行义务,希望法院解除冻结。于是,才有了开头“求助”一幕。

  次日,申请执行人陈某联系林绿霜,表示钟某已主动履行完毕,林绿霜遂依法及时解除对钟某的账户冻结措施。

  疫情期间,泉港法院综合运用线上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力度不减弱,申请人胜诉权益不耽搁。连日来,发起网络查控、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调查信息共计672件次,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39.47万元,促使57个案件实际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753.52万元。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145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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