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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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和法院受理了华某辉提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在接到申请后法官快速反应,经详细了解案情后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杨某华对华某辉及其子女实施家庭暴力。这是该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华某辉与杨某华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儿一女。 2018年来,二人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甚至发生冲突。杨某华未能克制自己的言行举止,曾有持斧,火烧被子,丢弃、焚烧华某辉衣服的行为。华某辉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达三十余次。
2022年2月28日,华某辉向政和法院申请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情,邀请了心理咨询师与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当事人家中,分别对夫妻二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情况,对夫妻的相处方式某行深入浅出的指导和引导,特别是对杨某华予以严厉批评教育。
双方均认识到与对方在相处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反思,鉴于杨某华在与华某辉争执过程中的过激行为足以认定华某辉和子女可能受到现实危险。因此,该院作出裁定:禁止杨某华对华某辉及其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今后,法官将持续与辖区派出所、村民委员会互相配合,密切关注当事人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801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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