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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开庭审理!

时间:2019-11-1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6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启胜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了呼兰监狱报请的4件减刑案件,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制定的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要求,全面审查了罪犯服刑表现,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经休庭合议后,依法裁定减刑。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派员参加庭审并充分发表了意见。

  

  

  今年,黑龙江高院确定全省三级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必须100%开庭审理,并纳入全省法院“争先创优年”台账式管理、挂图作战,分管院领导还带头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示范带动。以开庭审理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促进罪犯回归、融入社会,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目前,黑龙江高院和9个中级法院共受理465件减刑、假释案件,均做到100%开庭审理,其中,齐齐哈尔、牡丹江、七台河、双鸭山市中级法院院庭长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24件,占比达70%;142个基层法院已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6件,全部都开庭审理。

  

  

  黑龙江高院还注重加强工作指导,从制度构建、精准督导两方面用力,强力推动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0%开庭审理常态化。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加快构建覆盖案件报请、审理、法律监督、庭审程序、证据审查、财产性判项审查、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体系,在实体上提高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质量,在程序上规范案件开庭审理的流程,还探索全新庭审模式,对罪犯身份核实、权利告知等程序集约化、快捷化处理,提高庭审效率。6月上旬以来,王启胜及黑龙江高院审监一庭庭长、副庭长还深入部分中级、基层法院实地调研督导、提出工作要求,并针对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指导,统一认识、凝聚共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减假暂”案件实现100%开庭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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