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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听说投资快递驿站可分红,6名同学动心了,结果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随着快递业的发展,快递配送的末端从快递员变成了快递驿站。快递在到达买家手里之前,大量集中在快递驿站,驿站的地位显得很重要。因此,不少人将快递驿站作为投资经营的选择。日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系列案件,就与经营快递驿站有关。

  

  

  案情回顾

  蒋某某在某职校工作,他看中了快递驿站的前景,于是盘下一个驿站,聘请人员打理。由于缺乏经验,不久之后,驿站经营亏损难以为继,蒋某某便想到邀请学校的学生进行投资以盘活驿站。

  

在蒋某某的邀请下,6名学生加入这个项目。最初约定每个学生投资10500元,但因财力有限,实际上6名学生分别投资了4200元、4200元、2100元、2100元、6300元、4200元。大家约定,日常的经营管理还是由蒋某某负责,学生们参与分红。
一个假期之后,学生们发现,蒋某某没打招呼就把驿站转让了,投资款打了水漂。6名学生找到蒋某某,要求他还钱。蒋某某却表示,因为经营一直亏损,无奈才把驿站转让出去,他愿意还钱,可一下子拿不出2万多块钱,提出分期还钱。学生们因私自转让驿站一事不再相信他,于是,6名学生分别将蒋某某起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院了解到,6名学生和蒋某某都愿意调解,于是这六个案子分流到了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特邀调解员了解到,6名学生不相信已经工作了几年的蒋某某连2万块钱都拿不出来,于是让蒋某某列出每月收支明细及快递驿站的收入和开支,证明自己的财务状况。6名学生了解了蒋某某的实际经济情况后,表示理解并愿意相信他。
最终,6名学生分别与蒋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蒋某某从每月收入中扣除基本生活所需,余下部分按6名学生的投资金额比例返还,半年内还清。学生们放弃投资分红,也不再承担驿站的经营损失。目前,调解书经过五华法院的司法确认已经生效。

  

  法官提示

  该案件提醒学生群体,投资赚钱的想法没有错,但是一定要充分了解市场和相关经营情况以后再做决定,要慎之又慎。

  

  


原文链接:https://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230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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