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赤峰松山区一男子以“帮办”养老保险为名骗钱获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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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保护老年群体人身和财产权益,近日,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养老诈骗犯罪案,被告人李某东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4月,被害人王某某找到李某华(被告人李某东亲属),欲通过李某华帮助其亲属办理养老保险。随后,李某华收取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28000元办理养老保险费用后,找到被告人李某东帮助办理养老保险一事。被告人李某东在明知其本人无能力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仍承诺通过送礼找人办理,同时收取人民币22000元作为办理养老保险费用。而被告人李某东收取人民币22000元后,未将上述钱款用于给被害人亲属办理养老保险,而是用于自己的生活花销。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东亲属赔偿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22000元。另李某华将其私留的人民币6000元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东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东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采取速裁程序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在此,赤峰市松山区法院提醒老年朋友们,日常生活中,在办理养老、理财、医疗、保险等相关事项时,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他人能够“速办“快办”“找熟人办”的花言巧语,时刻捂紧自己的钱袋子,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637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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