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 法院判了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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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依法通过网络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某某诈骗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以能办理养老保险为名,骗取被害人刘某某人民币三万元,随后拉黑被害人联系方式外出打工。案发后,其家属代其退还了全部赃款。
庭审过程中,因被告人徐某某身体不适,元宝山区法院决定休庭。6月20日恢复庭审后,元宝山区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55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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