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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新疆法院在行动 | 10人轻信所谓“能人”,损失12万余元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彭某谎称有“能力”帮助受害人办理社保补缴、办理养老统筹、办理孩子上学等事项,以帮助打通关系、请吃饭为由累计诈骗10名受害人共计12.58万元,实际被告人彭某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用于日常开销和挥霍。

  

  裁判结果

  本案由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严惩。在量刑方面,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提出对被告人彭某的量刑建议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同时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予采纳。
据此,阿克苏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彭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违法所得12.58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

  

  典型意义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要不断提高反诈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和财产。同时,也提醒各位子女们,多关心、陪伴老人,向老人普及犯罪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法。如遇诈骗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收集、固定证据。针对养老诈骗,全社会要共同行动起来,形成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568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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