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新闻发布会
聚焦六个环境出实招三十条硬举措打出组合拳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新闻发布会
2022年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新闻发布会,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三十条措施》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发布。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瑞和作新闻发布。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王平主持发布会。
张瑞和副厅长介绍,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围绕落实全区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群众办事方便和服务企业发展,突出“六抓六促”,抓思想引领、促政治站位再提升,抓组织领导、促统筹部署更有力,抓学习教育、促深学笃行全覆盖,抓“开门纳谏”、促查纠整改更深入,抓担当落实、促职能职责再强化,抓宣传报道、促舆论环境更优化,扎实推动“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自治区司法厅发布了《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三十条措施》,聚焦六个环境,从全面依法治区、行政立法、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监督、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出实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突破,更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
着力营造法治建设环境
突出法治引领,印发《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加考核分值权重。通过定期通报、督察督办、提请约谈等手段,推动党政机关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在“蒙企通”APP上设立企业反映问题窗口,扎实做好交办、受理、督办、反馈、整改各项工作。每月通报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并作为依法治区考核的重要依据。
着力完善法规制度环境
坚持开门立法,通过自治区政府网站、司法厅网站和12348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与企业家和群众代表座谈会、恳谈会,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提高公众立法参与度。聚焦自治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推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做好自治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着力构建政务服务环境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政务服务窗口运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继续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下功夫。落实减证便民利企举措,深化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保便企惠民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以自治区本级为试点,建立涉企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推行重大涉企复议案件“三必须”程序。优化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流程,方便企业、群众足不出户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完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搭建法律职业人才推介平台,拓宽企业与法律职业人才方便快捷、双向选择渠道。
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环境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区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结果将予以通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加快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零报告制度。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煤炭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企业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着力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环境
组织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在产业园区、商会组织等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企业、商户、集市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探索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转递点。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指导执法部门紧扣企业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将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内容。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企业,增强企业法律维权和防范经营风险意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开展嘎查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学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创建和培育工作,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解决涉企利民问题的能力。
着力优化法律服务环境
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上线应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平台,配备专业律师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为民营企业答疑解惑。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建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嘎查村委会的联系帮扶机制,每月至少实地开展1次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常态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持续完善“万所联万会”机制,开发“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小程序。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实施意见》,放宽公证执业区域,推行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开通涉企“绿色通道”,设置专门办证窗口。开展延时服务、延伸服务、上门服务。开通涉企知识产权领域线上电子存证便捷服务。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机构等级评估办法》,每年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的等级考核评估。优化涉企仲裁服务,指导各仲裁委员会设立知识产权、金融等重点领域专门仲裁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度,持续开展“法律惠民生”品牌创建活动,推动法律援助“五进”活动。
法治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澎湃新闻网、今日头条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自治区司法厅有关处室局负责同志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服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窗口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sfxzyw/202203/t20220304_2012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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