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综合信息化运维服务-北京普法微信微博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市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综合信息化运维服务-北京普法微信微博运维项目组织公开比选,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比选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综合信息化运维服务-北京普法微信微博运维项目
2、采购编号:HSZT2021FB/024
3、项目预算:人民币37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本次比选的主要内容为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北京普法微信微博及相关网站运维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之日起一年;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规定,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采购人可视服务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必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 供应商资格
1、具备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比选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 比选文件发售
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2、集中发售时间: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2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5、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供应商优先选择通过邮件报名的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报名单位公司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
四、 比选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3月24日下午13:30-14:00。
(2)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下午14: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2、开启时间和地点
(1)开启时间:2021年3月24日下午14:00,届时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比选会议。
(2)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注: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供应商代表无法进入开标现场,谢绝参与开标活动,请供应商代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安保人员组织的信息登记。
五、 采购人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新新 010-55579016
六、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董子硕、刘上
电 话:010-62278948-601/624
传 真:010-62277461
电子邮箱:hsztzbdl@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七、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北京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tzgg75/1095340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