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民十件实事|山东省公安厅强力推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工作
【编者按】
2021年,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开展了法治为民十件实事推荐评选活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心、聚焦民生、选准切口,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推荐申报、初评候选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了山东省2021年度法治为民十件实事并举办推介发布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宣传推广法治为民办实事的经验做法,积极践行法治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在身边、有实招、见成效,现开设“山东省2021年度法治为民十件实事”专栏,对十件实事进行展播,今天推出第三期。
“团圆”行动照亮家庭团圆路——山东省公安厅强力推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工作打击拐卖犯罪、保护人民安全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始终保持了对拐卖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2021年“团圆”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始终秉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工作理念,围绕“齐鲁圆梦”目标,将“团圆”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攻坚侦破了一批拐卖人口积案,查找到了一批失踪被拐人员,帮助一批受害家庭实现了团圆梦。一、工作开展意义山东省公安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加强未成人保护、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理念,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弘扬斗争精神,以“团圆”行动为抓手,以“齐鲁圆梦”为目标,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工作。通过侦破一批拐卖儿童积案,抓捕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努力让离散家庭实现团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东法治山东作出更大贡献。二、推进措施(一)坚持更高站位,强力组织推进。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打击治理拐卖犯罪工作,将其摆在“事关社会稳定和谐、事关民生安定幸福”的重要位置,多次组织召开厅党委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将“团圆”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全省刑侦绩效考核和平安建设反拐工作考核,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攻坚一批儿童被拐积案,查找更多失踪被拐儿童。各级公安机关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行动专业队,把拐卖案件做为首项必破案件来侦办,尽锐出战,强力攻坚。(二)坚持突出重点,细化过硬措施。紧紧围绕线索征集、采血排查、积案攻坚等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广泛征集举报线索。全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了185个免费采血点及201名采血民警联系方式,接受群众采血申请和线索举报。二是强力开展线索核查。各地采取“队所”联排和“划片”摸排模式,认真开展涉拐信息复核、摸排,采集来历不明、疑似被拐人员DNA信息和和各类协作核查指令。三是深入开展信息研判。先后3次组织开展为期100余天“团圆”行动部省级刑事技术集中比对会战,围绕公安大数据资源信息进行信息研判。四是全力开展深挖扩线。通过信息技术和分析研判,侦破部督1997聊城东昌府郭新振被拐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坚持发动群众,汇聚强大力量。始终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确保“团圆”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贯穿行动全过程。一是多种形式宣传。利用传统+现代的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团圆”行动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省公安厅联合淄博、枣庄、聊城公安局开展多场集中认亲直播活动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和群众的广泛关注。二是多方动员力量。依托反拐联席机制,积极发动社会组织、民间机构、爱心民众参与“团圆”行动,形成了集思广益、共济互助的行动氛围,拓宽了线索、意见反馈渠道。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在拐卖、收买儿童犯罪多发地、流动务工人员聚集区、广大农村地区等开展宣传,积极争取群众参与和支持,最大程度让受害人及其亲属知晓并参与“团圆”行动。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7/64670fd7-2bf4-4546-9248-1fdef0ccc4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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