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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创新打造“130”模式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烟台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探索推行“1”次性便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创新构建网上听证、调解和解、提级管辖“3”大审理程序机制,实现行政复议案件“0”争议的“130”复议模式。近5年来,因行政复议引发的诉讼案件从年均72件降至51件,彰显了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解压阀”作用。

  高点定位 倾力保障

  创新打造行政复议新模式

  烟台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深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烟台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每月定期通报全市行政复议纠错情况,年底全面总结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先后制定全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配套出台《烟台市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烟台市行政复议听证办法》《烟台市复议提级管辖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健全了“130”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全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调解和解委员会,建成集咨询、立案、听证、调解、审理于一体的市级行政复议便民大厅,推动区县增加行政复议专项经费20%以上,调配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行政复议队伍,解决了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问题。

  首尾衔接 全程闭环

  推动实现法理与情理双赢

  紧紧抓住行政复议申请、结果两个关键点,突出“1”次申请、“0”争议服务,让群众感受到更便捷、更友好的办事体验。在申请环节,将“1”次申请贯穿始终,通过市级行政复议便民大厅、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等方式,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努力实现复议申请“不出户、不出镇、不跑腿”。同时,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在当事人承诺限期补正材料的前提下,凭行政复议申请书就可预先受理、存疑受理,实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在办结环节,将“0”争议作为硬性标准,作为检验争议是否妥善解决的“试金石”。烟台某小区多位居民因违法停车被处罚,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立即组织双方代表从解决小区停车难的根源出发,多次协商座谈,最终形成小区道路整改方案,为居民预留25个停车位,实现法理与情理的最大平衡,从源头上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自2019年以来,烟台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化解的658起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实现“0”争议。

  注重过程 裁调并重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不断优化完善“3”型行政复议保障机制,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稳妥化解行政纠纷。一是强化网上听证功能。推行行政复议网上听证,通过网上提交证据、网上质证、网上答辩,强化调查环节,加大听证力度,提高案件审理的便捷度和透明化。二是深化调解和解。引入第三方参与,发挥咨询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专业作用,促使达成调解和解。探索与检察机关、人民调解、人民信访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调解质效。在莱阳市某企业不服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莱阳市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案件监督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是建立提级管辖机制。采用类案指导的方式,统一相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标准、证据适用规定、裁决适用规则,建立八种情形的提级管辖制度,配套建立完备的提级管辖体系,实现办案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福山区某单位对9个部门的联合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后,烟台市政府鉴于案情重大,批准由市政府提级管辖,后依据事实作出撤销《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的行政复议决定,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推行登记备案制度、跟踪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等涉企案件“四项制度”,实现服务企业“零打扰”,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建立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涉企案件登记簿,由市级复议机关对案件及执法依据跟踪巡查,一旦发现可能干预或影响公正审理等情形,通过提级管辖为企业提供相应救济。市县两级建立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专报等制度,全过程对行政机关进行指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申请人许某对有关部门作出的《投诉事项答复意见书》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的法定职权、执法程序、检查结果等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企业多次自测和市生态环境局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超标情况,最终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207/c0687567-2f2e-43bf-9280-0c9fb3137ae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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