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创建活动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高院印发《贯彻落实〈2022年度清廉湖南建设考核细则(省直)〉工作方案》的通知,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推动“清廉法院”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方案》要求,湖南高院和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清廉湖南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清廉自觉,建立专门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法律法规、清廉湖南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政治“三力”。要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完善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化改革促进公权力廉洁运行,推进“放管服”改革,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要从严约束干部为政清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从严正风肃纪反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方案》明确,要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积极开展各领域清廉单元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忠诚为民、崇德尚法、公正廉洁、刚正不阿,积极参与清廉共建工作,全方位营造尊廉崇廉爱廉氛围。要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加大对派驻机构的保障力度,有效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据悉,湖南高院已成立“清廉法院”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与“清廉法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两组合一,由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任组长。在促进司法权力廉洁运行方面,湖南高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信息管理平台,通过阶段管理和程序性审核,实现对审判流程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对于干警监管,湖南高院持续开展机关作风顽疾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法官任职回避和诉讼回避制度等铁规禁令,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法院铁军。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6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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