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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以“关键少数”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7月13日下午,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进作为省政府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处长向琢同志作为委托代理人一同参加出庭应诉。

  

  庭审中,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各方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阶段,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通过参加庭审活动,一方面展现出庭负责人作为“关键少数”“出庭出声出力”,引导行政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一方面有利于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短板,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切实发挥行政机关“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的表率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fyys/202207/t20220718_75573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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