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修订人才工作条例 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深圳正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以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在市司法局官网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14日。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于2017年发布实施以来,为推动深圳落实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此次修订对深圳市人才工作目标进行更新,明确人才工作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出深圳要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
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关于加强深港合作的内容,提出要发挥香港、深圳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化港深合作,提升整体实力和全球影响力,共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加强深圳与香港协同,推动两地人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两地人才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
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此次修订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分领域、分赛道科学精准评价人才。其中提出,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议为主,支持科研院所等单位探索建立稳定的人才评价制度,为人才潜心科学研究提供保障;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以市场绩效为主,着重评价其业绩和对行业或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同时,坚持评用结合,支持用人主体自主评价聘用人才,赋予单位更多自主权;积极为人才松绑,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此次修订对人才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规定进行了修改,避免以“列入紧缺人才目录”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单一评价标准,同时突出战略人才的重要地位,将战略人才明确列为长期稳定支持制度的适用对象。
为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此次修订还着力强化人才服务与保障。其中新增第五十一条,要求创新人才工作政策、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吸引海内外人才。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强调搭建便利高效的线上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实现需求和资源对接。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3976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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