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同步举办《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
拉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两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在《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近日,全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县所在地同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日喀则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
山南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
各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的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社区矫正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倡导广大群众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共同努力维护社会局势稳定。
林芝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
昌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期间,区、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发放《社区矫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共计4000余份,发放普法手提袋、毛巾、杯子等法律宣传品100余份,解答相关咨询40余次。通过本次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度,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那曲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
阿里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现场
宣传活动结束后,自治区司法厅邀请区高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厅、拉萨市司法局、拉萨市检察院召开了社区矫正联席会议,通报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面临新形势,就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换意见。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sqjz/202207/t20220705_306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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