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探索实践“1234”工作思路
阿克苏市,维吾尔语意为“清澈之水”,位于南疆中部、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北边缘、塔里木河上游,是阿克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面积1.4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1万余人,下辖3乡3镇、5个街道和6个片区管委会。近年来,阿克苏市坚持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探索实践“1234”工作思路,即通过贯穿“一条主线”、打通“两个通道”、做好“三项衔接”、落实“四个保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社会化,奋力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
贯穿“一条主线” 彰显法治属性
阿克苏市始终将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落实“依法治疆”的重要基石,充分发挥法治指导职能,积极探索“行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模式,推动司法所所长参与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试点推进乡镇(街道)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村规民约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
充分发挥司法所行政职能优势,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示范创建,积极培育村(社区)法治文化,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目前成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
充分发挥司法所群众基础优势,认真贯彻《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宪法课、法治课走进村(社区)文化礼堂、村民大讲堂,增强基层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协助做好属地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制度宣传和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司法所协助制定村规民约176件,参与审查决策303件、审查合同156件、审查其他内容205件,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率达98.5%。
打通“两个通道” 深化共建共治
打通三调联动通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发挥司法服务为民作用,以属地党委为主导,统筹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基层治理资源,打造集服务、调解、诉讼、宣教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矛调中心,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司法调解员“三支队伍”1425人,探索建立“43221”工作机制,抓住指导依法调解、协议合法性审查、司法确认法律效力“三个关键环节”,把好调解的合法关、履行关、联动关,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后盾”,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化解机制,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积极构建联调力量“网格化”、联调模式“协同化”、联调途径“多元化”的工作格局,实现由“单兵作战”向“联合作战”的转型,积极打造人民调解的升级版。今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线索5432条,调处矛盾纠纷5160件,调解成功率达95%,同比信访率下降42%,调解成功率上升37%。
打通法律服务通道,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司法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职能定位,抓实“市、乡、村、组、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一服务标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73人,实现法律顾问与公共法律服务有效衔接,构架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广泛公布《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减轻群众举证负担,实现法律服务业务“明白办、轻松办”;为每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窗口制作4项即办类、9项代办类工作“明白卡”,积极探索“全域通办、全程代办”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代办服务”“容缺受理”“主办负责制”等服务,对有重大疾患、老年人等行动困难人群进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或远程服务,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解答法律咨询2860件次,办理公证843件、法律援助183件。
做好“三项衔接” 筑牢稳定根基
阿克苏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组织架构,做到管理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针对违反规定、受到训诫、警告处分的社区矫正对象,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做到执行有效衔接。做好普法宣传衔接,结合“八五普法”,大力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结合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等活动,开设“法治微讲堂”,为群众提供最基础的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 阿克苏市司法局依托“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民小组学法用法示范户、农户法律明白人之家”的“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职能定位,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目前,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94个,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468户,培养“法律明白人”1217人,有效形成了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结合“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主题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有效统筹综治、公安、统战等职能部门,组建市乡村释法宣讲队182支969人,多形式、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润疆”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依托村(社区)阵地、广场、公园建设市级“五个一”、乡级“四个一”、村级“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35个。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全面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开通融媒体中心、抖音账号、微信公众平台等,多形式普法,自编自演法治文化节目30余个,在全社会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落实“四个保障” 优化队伍结构
落实组织保障,实行党(团)关系属地管理,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司法所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司法所编入属地乡镇(街道、片区)成立联合党支部。加强司法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5+X”等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水平,抓在平时、融入经常,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司法所党支部13个,联合党支部4个,实现了党的组织全覆盖。
落实人才保障,按照“专编专用、空编即补”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优先选调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学专业人才和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配齐配强司法所“一长三员一干”,建立“43334”职责清单,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支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立足岗位成长成才。今年以来,将司法所原有24个编制调整到113个,从乡镇(街道、片区)班子成员中选调17名优秀干部任司法所“第一书记”,先后提拔任用中青年优秀干部10余名,逐步形成老中青人才梯队。
落实制度保障,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制定《量化考核细则》《绩效评估办法》《交流轮岗机制》等制度性文件,以日工作清单、周检查评比、月量化考核、季绩效评估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轮岗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激发干部忠诚担当、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生机与活力。
落实设施保障,进一步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按照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在各乡镇(街道、片区)建成相对独立、功能科学、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司法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装备保障,积极落实司法所车辆、执法装备设施配备,保障司法所依法规范安全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将司法所经费保障纳入市财政全额保障,探索建立市乡共同保障机制,保障司法所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阿克苏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飞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树牢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阿克苏地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发挥司法所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平台作用,在政治建所、改革优所、业务兴所、人才强所、保障促所方面下足功夫,全力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疆法制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207/4efe20a647d04961a4964dfecedac9f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