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基层金融纠纷,昌吉州这么做!
“没有花诉讼费、律师费,我的问题就解决了,还减免了违约金,实在太激动了!”7月4日,昌吉市个体工商户张芳(化名)在昌吉回族自治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调解解决了与保险公司的金融债务纠纷。
昌吉回族自治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1月至5月成功调解401件金融纠纷。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摄
在张芳的讲述中,记者了解到,她于2019年贷款开办服装店,因为各种原因经营出现问题,通过保单贷款的9.6万元只还了2万多元,贷款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代为偿还7万多元。接受调解前,张芳面临支付保险公司代为偿还的7万多元、违约金5万多元的困境。
“通过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减免张芳5万多元违约金,7万多元贷款本金,在调解协议达成后一年内偿还即可。”昌吉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涛说,因为没有走诉讼程序,保险公司也没有请律师参与,所以张芳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没有产生新的成本。
在人民调解员张涛(右)调解下,昌吉市个体工商户张芳(化名)与保险公司的金融债务纠纷顺利解决。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摄
昌吉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20年4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支行携手司法、司法行政等多部门共同建立,为新疆首个“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5县2市全覆盖。
昌吉州金融消协秘书长、该中心负责人仝梅告诉记者,此举是为了推进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化解金融领域各类矛盾纠纷,拓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仝梅介绍,调解实现了多方共赢。“银行与保险公司本着协商原则为贷款企业、群众作出让利,不通过诉讼就能快速化解纠纷,企业、群众享受各种减免政策,缓解压力的同时也非常认可调解协议并认真履行。”她说。
设在该中心的金融法庭,可为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摄
2021年11月,该中心与昌吉市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昌吉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金融法庭,就设在中心办公地点。“我们通过庭前调解化解金融纠纷,调解协议经法庭司法确认后出具民事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该中心人民调解员刘玮说。
今年1月至5月,昌吉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金融纠纷414件,调解成功401件,涉案金额8354.35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45.95万元。
作为昌吉州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延伸的生动实践,昌吉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企业、群众带来的是充满暖意的体验。
采访结束时,张芳对记者说:“我在朋友的店里置办了美甲柜台,今后努力工作,早日还清款项,继续创业。我已找回了对未来的信心。”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207/2b90f821899f4c579e6eeb23a692a5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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