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通过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天津考区的主观题考试费为人民币70元,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需要考试费定额收据的,由报名人员在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领取。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生活的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延期举行的主观题考试。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其他事宜
为切实保障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加天津考区主观题考试的所有应试人员应在考前3日(采样时间不早于11月25日)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携带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011/t20201109_4046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