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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司法部第8号《公告》,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 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

  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通过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逾期不予补报。

  (二)选择考区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的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现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可于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在上海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 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凡是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应于考前7天内(采集时间为11月21日及其之后的日期)进行核酸检测。

  不能当示本人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随申码为非绿码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市司法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以及司法部、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发布相关信息,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应试人员 (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由司法部另行通知。

  以上未尽事宜待主观题报名结束后将补充告知。

  咨询电话:(021)25653557


原文链接:http://sfj.sh.gov.cn/zwdt_tzgg/20201109/87e038e472de48b8b608fa42587d1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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