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神药”有奇效?专骗老年人!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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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以四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数额罚金,违法所得1420元继续追缴,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随着年纪增大,老年人的知识、信息结构明显跟不上社会的发展,缺乏防骗意识,对诈骗行为难以有效辨别。
本案中,四名被告人利用老年人注重身体健康及从众心理,一人谎称是退休医生,其余三人做“托儿”,将老年人带到“医生”面前,大力推荐中药“诃子”的功效,老人们看到身边的人都购买该产品,于是自己也购买,最终导致上当受骗。
通过该案的依法审理,严惩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帮助老年人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警惕身边的“养老陷阱”。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130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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