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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理性执法柔性执法 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制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曹天健

  法治日报通讯员李昊

  “我公司货车被卡口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载重超限率12.76%,被处以罚款,与实际情况不符……”

  前不久,山东省胶州市司法局接到一家物流公司投诉,认为交通部门检测设备存在认定不精准问题。胶州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审核和监督管理科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和研判,发现检测设备当天有检修记录,认定该企业存在超载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执法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行政执法人员,并建议对电子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以确保数据准确,有效减少行政执法争议。最终,交通部门撤销了该处罚决定。

  这是胶州市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胶州市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国试点单位为契机,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质效得到显著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目标导向”实现执法监督效果共享

  行政执法监督的目的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而行政执法监督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胶州市找准方向,蹚出了一条强化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路子。

  位于上合示范区核心区的青岛特锐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最近,在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时,胶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陪同式”执法监督活动,邀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组成执法监督小组,一起走进企业,对执法部门全过程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执法部门不应只进行执法监管,更应当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对一些轻微的、现场立即改正的可以不罚,多听听企业的意见建议,这样对改进工作更有针对性。”胶州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山东昶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洪海在监督活动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如是说。

  “我们立足执法监督职能,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理性执法、柔性执法,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有序开展。”胶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柴守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多方参与”实现执法监督力量联动

  据了解,近年来,胶州市司法局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多方参与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胶州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签署协议,就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平台信息共享、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等方面开展合作。

  针对目前部分执法单位职责边界纠纷问题,胶州市司法局创新“以案说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联合胶州市委编办共同编制《“以案说责”案例分析汇编》,提高日常执法效率。

  针对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的趋势,胶州市司法局在全市各镇街建立起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基层联络点”,受理镇(街)行政执法监督线索,实现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链条无缝衔接。

  近日,胶州市司法局在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审验时发现,某单位的执法人员所在科室为其下属事业单位,存在委托行政执法行为,虽已经签订委托协议,但未进行备案。针对这一情况,胶州市司法局部署开展了委托行政处罚专项执法监督。

  7月5日,胶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市重点单位委托行政处罚情况开展实地执法监督,从委托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是否签订委托协议、是否进行公示、是否进行备案等方面逐一核对。对于未按照要求进行委托的,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委托行政处罚,及时签订协议、及时公布、备案。经过专项监督,目前共督促6家执法单位履行了委托行政处罚手续。

  “信封搭桥”实现执法监督线索直通

  记者了解到,2020年,胶州市为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全方位、全过程提升,在全市创新建立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我们从21家行业商会协会中选聘出30名监督员,代表全市1441家企业,涵盖涉企执法检查、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等6个监督领域,架起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的桥梁。”胶州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审核和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王贵周说。

  2021年,胶州市司法局又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线索直通机制,利用“定制信封”、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对于我市行政执法情况总体上比较满意,建议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比如说可以对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免检制度,给企业创造更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该机制建立不久后,胶州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胶州市钢结构协会副会长、青岛武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向峰,就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直通车“定制信封”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胶州市司法局组织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论证会,对减轻企业迎检负担部分的内容进行细化和规范,根据近年来对企业安全、环保、纳税等方面的执法结果,对于评为A类的企业,除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以外,实施免检制度。目前,免检制度在胶州市已全面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207/t20220729_460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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