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陈宝鑫等29人公证员职务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何宪等23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0〕88号),我省陈宝鑫等29人已于2020年12月31日被司法部免去公证员职务:
陈宝鑫河南省南阳市兴宛公证处
张炳斗河南省淮滨县公证处
陈青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公证处
裴作智 河南省洛阳市九鼎公证处
冯明辉 河南省平顶山市恒信公证处
吴焕军 河南省濮阳市中意公证处
潘本旺 河南省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
潘立华 河南省信阳市景明公证处
张永成 河南省商城县公证处
于颖 河南省荥阳市公证处
樊春红 河南省新郑市公证处
李慧 河南省新郑市公证处
林泷 河南省新郑市公证处
冯红艳 河南省洛阳市河洛公证处
李萍 河南省平顶山市恒信公证处
马丽晓 河南省义马市公证处
刘广斌 河南省卢氏县公证处
王海俊河南省三门峡市诚信公证处
王勇 河南省义马市公证处
安桂花 河南省濮阳市中意公证处
程广银 河南省濮阳市中信公证处
卢刚杰河南省濮阳市中信公证处
朱贺 河南省范县公证处
郭景法 河南省郸城县公证处
徐鑫启 河南省扶沟县公证处
丁慧 河南省周口市颍河公证处
丁志民河南省中牟县公证处
刘思娇 河南省中牟县公证处
朱柯欣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公证处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1/01-25/2085346.html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