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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内巧沟通 防疫执行两不误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开封市祥符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巧用微信群,消除疫情不利影响,得以顺利执结案件。

      原告陈某某诉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虽经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但李某并没有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张鹏多次联系李某未果,受疫情防控影响,实地查找李某也面临较大困难,案件进展缓慢。后经执行干警坚持拨打被执行人的电话,终于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意还款,只是因受疫情影响生意受损,现阶段没有能力全部履行。了解到陈某某与李某均在外地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张鹏分别加双方当事人微信并建立该案件的执行微信群。在微信群里,张鹏开诚布公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双方当事人经反复沟通,彼此换位思考,也逐渐达成了理解和谅解。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困难,同意作出一定让步并承担本案执行费;被执行人李某也能体谅申请人陈某某的心情,同意先行履行一部分。在张鹏这个“执行群群主”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在微信群里确定了还款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环境下,祥符区法院执行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执行手段,降低执行成本,提升办案效率,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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